北京2017年初級會計師證書領取須知
一、考生在領取合格證書時出現哪些情況證書被扣留,不予發放?
①考生提供的學歷證、職稱證,經驗證確認為偽造證件,該考生的合格證書不予發放。
②考生提供的畢業證明,若為國家不承認學歷的,則該考生的合格證書不予發放。
③考生提前報名參加考試,未達到有關文件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該考生的合格證書不予發放。
二、參加全國統考,由國家統一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是否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答:凡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國家統一頒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三、隨資格證書一同下發的《資格考試登記表》如何處置?
答:考生在取得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執)業資格考試證書之后,按照規定,須及時將《資格考試登記表》交本人的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歸檔,切勿自已留存。
四、領取證書時需要進行資格復審的考試有哪些?
答:從2004年開始,凡報名時已經進行資格審核的職(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領取證書時不再進行資格復審;
全程網上報名的職(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在領取證書時需要帶齊相關證件進行資格復審。
會計、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在領取證書時仍需要進行資格復審;
其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在領取證書時不再進行資格復審。
以上就是關于北京2017年初級會計師證書領取所需要注意的事項,希望考生們認真看完,以免在領取證書時出錯錯誤,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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