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基礎2018年初級考點:進項稅額

2017-09-05 11:1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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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基礎2018年初級考點:進項稅額

當期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一)憑票直接抵扣和憑票計算抵扣

1.增值稅扣稅憑證

(1)種類:

①從銷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②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③農產品收購發票。

④農產品銷售發票

⑤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

(2)進項稅額抵扣期限

進項稅額抵扣期限

2.憑票按票面注明稅額抵扣

【規定】:

(1)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3)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注意】:

【1】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準予依法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一般納稅人取得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將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作為進項稅額抵扣。

【3】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的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作為納稅人自用消費品的汽車、摩托車、游艇除外),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4】自2013年8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游艇自用,可以抵扣購進時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5】(1)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2)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3)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憑票計算抵扣

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包括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計算公式為: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二)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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