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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會制度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主持;
(2)選舉和更換非職工董事應由股東會作出決議,董事會無此職權;
(3)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屬于董事會的職權。而且董事是可以兼任經理的;
(4)董事會會議記錄應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由董事長召集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主持;
(2)選舉和更換非職工董事應由股東會作出決議,董事會無此職權;
(3)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并決定其報酬事項,屬于董事會的職權。而且董事是可以兼任經理的;
(4)董事會會議記錄應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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