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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的基數是銷售(營業)收入,包括會計上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會計上不確認收入而稅法上需要確認收入的視同銷售收入,不包括會計上的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收入、轉讓機器設備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和投資收益(國債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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