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應向開戶銀行提出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申請: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產或關閉的(選項A);②注銷、被吊銷營業執照的(選項B);③因遷址需要變更開戶銀行的(選項C);④其他原因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的。(2)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時,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不需要撤銷銀行結算賬戶。【提示】此類知識點可在《考點匯編—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進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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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圓: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9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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