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質權(動產/有權利憑證的權利)→自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質權(其他權利)→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其中【有權利憑證的權利指的是什么?】【質權(其他權利指的是什么?】
答: 您好,有權利憑證的權利①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其他權利③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權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質押背書,質押質權,質權指的票據權利,質押的就是票據權利嗎?還是其他東西?
答: 你好,同學。 就是 指票據人的權利。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2021年5月,乙為資助其女赴美留學,向朋友張三借款50萬元,以其持有的鑫榮公司的股權作為擔保,雙方于2021年5月10日簽訂股權質押借款合同,5月15日辦理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A、張三自2021年5月10日起取得該項股權的質權B.、張三自2021年5月15日起取得該項股權的質權質權自交付時設立,登記對抗。股權質押簽訂質押合同時不算交付嗎?如何辨別權利質押的交付
答: 同學你好,請稍等這邊為你回復


廖君老師 解答
2024-09-07 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