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菲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4-08-20 10:43
同學,你好
發卡時/充值時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明確:“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預付卡,或者接受預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故此時售卡方可以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實際消費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商品和服務分類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
資金結算時
如果售卡方(支付機構)與銷售方不是同一方的情況下,售卡方(支付機構)在持卡人實際持卡消費后,要將卡片銷售時收取的貨款轉給銷售方;此時,銷售方收到售卡方(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應向售卡方(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相關問題討論

您好,用掉了就能稅前扣除(工作中都是用掉了,沒用掉稅務也不知道,下次我們還是要送人的)
下面是政策,文字有點多,沒辦法要寫清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公告》規定售卡方銷售預付卡時不繳納增值稅,不得向購卡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對開具項目進行詳細規范。企業購進超市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這就意味著,企業購買超市購物卡時所開具的發票為增值稅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規定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銷售單用途卡,不繳納增值稅。售卡方應按規定向購卡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企業在購買超市購物卡時,可取得稅率欄為”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按預付款項進行核算,而因支出尚未實際發生,相關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如果將購物卡發放給企業員工,企業購買購物卡的相關支出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可作為工資、福利費進行核算,并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用于交際應酬的,則應作為業務招待費,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計算扣除限額并進行扣除。在企業內部使用的,則在支出實際發生時憑購物小票等相關憑證在稅前扣除。
綜上所述,《公告》規定售卡方銷售預付卡時不繳納增值稅,企業購進超市購物卡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相關支出不得稅前扣除,而用于員工福利或是業務招待等情況下的支出可以稅前扣除。企業在購買超市購物卡時需要注意,只能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購買時需要保留好發票,并按規定進行核算,避免因稅務問題而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2024-08-20 10:23:59

同學您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購買預付卡取得的不征稅發票可以作為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合法有效憑證,但需要結合其他憑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在成本、費用所屬期扣除。
2024-08-20 10:41:25

同學,你好
發卡時/充值時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明確:“發卡企業或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預付卡,或者接受預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故此時售卡方可以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不征稅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實際消費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購卡人與實際消費者在整個環節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稅普通發票,在購卡環節取得商品和服務分類編碼為“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的601“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而在消費環節不允許再次取得增值稅發票。
資金結算時
如果售卡方(支付機構)與銷售方不是同一方的情況下,售卡方(支付機構)在持卡人實際持卡消費后,要將卡片銷售時收取的貨款轉給銷售方;此時,銷售方收到售卡方(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應向售卡方(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并在備注欄注明“收到預付卡結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024-08-20 10:43:45

企業匯算清繳不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業務不復雜的話,匯算清繳不難
2021-02-25 19:17:16

這個需要看你稅局要求不,不要求可以不做
2020-02-11 2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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