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企業債券利息要收個人所得稅嗎
紅楓
于2018-05-13 13:24 發布 ??9519次瀏覽
- 送心意
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8-05-13 13:30
您好,個人取得企業債券利息,按20%交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負責人說:平常人們所說的企業債券是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目前,企業發行的債券品種較多,如國電總公司發行的電力債券、三峽總公司發行的三峽債券等均屬企業債券。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從1980年9月10日征收個人所得稅以來,個人取得企業債券利息收入,一直作為“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按20%的比例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因此,個人投資者無論是在一級發行市是在二級市場購買企業債券,持有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均應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兌付利息的機構負責代扣代繳。此外,個人投資者持有的企業債券在債券到期前轉讓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轉讓產生的差價收入,應按“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那么,個人投資企業債券有沒有免征個人所得稅照顧?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國債利息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繳個人所得稅。其中,國債利息是指個人持有我國財政部發行的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即國庫券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經國務院批準發行的金融債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對于一些經國務院有關部委批準,以企業債券形式籌集部分建設資金或經營性資金,則不屬于免稅債券范疇,因此,對個人投資企業債券沒有免稅照顧。
關于取得公司債券利息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么這個問題,答案是需要繳納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并且個人投資企業債券沒有免征個人所得稅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