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經理讓我開一張收據 ,對方是以電子承兌匯票支付,領導讓開收據的日期是2018年2月10號,這個日期有沒有問題
答: 你好!最好是按實際收到日期開具
為什么說只有已承兌匯票才可以掛失支付,沒有獲得承兌的匯票的出票人公司也要承擔票據責任,有什么區別???
答: 第十五條規定 票據喪失,失票人可以及時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掛失止付,但是,未記載付款人或者無法確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據除外。 《支付結算辦法》 第四十八條 已承兌的商業匯票、支票、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以及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喪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未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以及未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喪失,不得掛失止付。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請問我給收款方承兌匯票支付貨款,承兌匯票收據可以用收款收據摘要貨款代替嗎?
答: 這個問題不大的,主要是起到對方收到該承兌匯票的作用。


LL 追問
2018-05-08 17:22
LL 追問
2018-05-08 17:23
QQ老師 解答
2018-05-08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