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月銷售不超過10萬元,免征教育費附加和地方地方費附加,正常計提教育費后,還要做:借:稅金及附加(減免的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貸:營業外收入還是在下個月交費時做:借:未交增值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謝謝
答: 你好,附加稅減免的不用計提,所以也不存在轉入營業外收入
老師本期減免的地方教育費附加和教育費附加計入什么科目?是不是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貸:營業外收入
答: 你好,是計入營業外收入,你的會計分錄是正確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0月26日開了發票給別人。是不是開發票給別人的時候,做賬就要“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了?如果我等到次月繳納附加稅的時候,做賬再一起“計提并繳納”可以嗎?請問“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以及“繳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分別是怎么寫?分錄是這樣寫嗎?計提:借:營業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繳納: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貸:銀行存款?
答: 你好,你是應該在10月份做計提,11月份做繳納稅金分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