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題為什么購買價款用的不是合同價,求解答
鄭麗芳
于2018-03-29 17:55 發布 ??752次瀏覽

- 送心意
鄒老師
職稱: 注冊稅務師+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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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準則規定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按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加上初始費用計入固定資產成本
2018-03-29 18:02:01

指雙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表明另一方喪失履行債務能力時,在對方沒有恢復履行能力或者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有權中止履行合同的權利。需要有“確切證據”作為前提;
1、“確切證據“的概念法律沒有界定,考試的時候材料會直接告訴是否有確切證據;
2、合同一方自行調查了解的信息構成了”確切證據“,無需經過對方或其他第三方的確認就可以作為“確切證據“來行使不安抗辯權;
3、如果在考題當中并沒提到是否有確切證據,只是調查發現或了解,是作為有確切證據來判斷,今年”購買自行車“的那道考題,甲公司是經過調查發現,就說明是找到了明確證據,所以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
2018-07-20 18:32:06

同學,你好!
2019年1月1日購買。每年末計提利息,即每年12月31日計提利息。次年1月5日支付,意思是19年末計提的利息,在2020年1月5日支付
2022-03-26 16:46:47

你好!不一定可以簽一年或長期合同不固定金額,那樣根據出入庫繳納印花稅
2016-06-30 21:49:56

你好,需要做賬務處理的嗎?
2023-11-16 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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