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境外員工取得薪酬超12萬元,如何審報??
答: 學員你好,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90日或在稅收協定規定的期間在中國境內連續或累計居住超過183日但不滿1年的個人,負有納稅義務的,應適用下述公式:應納稅額=(當年境內外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當月境內工作天數/當月天數。
單位取現用于發放職工薪酬。取得和實際發放數又不一樣,關鍵是還備注的工資獎金。這個做賬怎么做
答: 屬于取現發放工資嗎?按實際取現做分錄是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發工資時,直接按實際發的現金進行賬務處理就行了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所得稅匯算清繳里面的職工薪酬調整表,里面的工資薪金支出,賬載金額取數取應付職工薪酬的本年累計貸方科目,稅收金額取數取的是應付職工薪酬的本年累計借方科目嗎?
答: 稅收金額可能是借方也可能是貸方。 如果你17年1月已發放,就是貸方,如果在17年5月還未發放稅收金額就是借方金額


英 追問
2018-02-06 20:50
解答
2018-02-07 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