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15年過年前,就把14年工資全部發完,然后從15年的2月份開始每月發放生活費3000元,到16年過年發完15年的工資,可是16年的生活費是從3月份開始發的,那這樣以此類推的話,是否少發了一個月工資啊始發生活費嗎,為啥從3月份開始發呢
答: 學員你好,一般都是這個月發放上個月的工資,16年1月份的工資是16年2月份開始發放。以此去計算。
我們單位里行政人員按年薪結算工資的,比如我是從14年2月18日到單位工作(2月份算工作一個整月)到15年過年前,就把14年工資全部發完,然后從15年的2月份開始每月發放生活費3000元,到16年過年發完15年的工資,可是16年的生活費是從3月份開始發的,這樣以此類推的話,是否少發了一個月工資啊?不是應該從第二年的2月份開始發生活費嗎,為啥從3月份開始發呢
答: 是的,要從2月份開始發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公司是15年注冊的,但報稅是從17年開始的,15和16年也發生一點費用,之前也沒做過賬,現在從17年開始設賬,期初為0,可以嗎
答: 可以從建賬時為0處理
公司這個月收到了16年12月份到17年8月8號的電費發票,怎么做分錄呢?我們公司的是從2017年2月份開始建賬,那16年12月份和2017年1月份的發票怎么記賬呢
老師,1月份工資2月份發放,3月份申報個稅。那我1個2月份零申報。從3月份開始填是嗎?那豈不是我得明年的2月份才申報今年12月份的工資個稅。2月份不就是跨年了嗎?
15年3月-16年1月屬于籌建期,期間的開支計入了管理費用-開辦費。請問,16年2月份開始經營之后,開辦費怎么處理?“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這句話怎么理解
老師,我們公司今年3月份開通的稅務,但是在去年12月份和今年1月份產生了一部分人員工資,但是不涉及到個稅,報稅就需要從3月份開始報,那么那兩個月的工資可以正常做費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