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底也就是12月暫估入賬,發票2018年跨年開具可以嗎?
答: 你好,在匯算清繳之前取得發票是可以的
2017年12月暫估原材料,應付賬款~暫估貸方余額轉到2018年,2018年收到發票,應付賬款~暫估無余額,請問收到的發票如果是2017年12月開具的,或是2018年1月開具的,對2017年所得稅調整有影響嗎?
答: 1、如果是2017年12月份收到發票 紅沖原來的暫估分錄,再做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2、如果是2018年1月份收到發票 紅沖原來的暫估分錄,再做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3、二者對所得稅沒有影響,如果真有影響的話,也是12月份領用或銷售了暫估部分的原材料,會造成主營業務成本成本對所得稅的影響。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請問在今年12月份可以暫估嗎,假如暫估的話不就跨年了嗎?,2019年也可以沖銷嗎?
答: 您好,是的要跨年了可以沖銷


kj_II3AaTxJBejo 追問
2018-01-15 10:20
鄒老師 解答
2018-01-15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