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已交所得稅能稅前扣除嗎
志志
于2017-12-29 21:50 发布 1513次浏览
- 送心意
吳少琴老師
职称: 會計師
2017-12-29 21:53
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已交所得稅,只能是抵繳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主表(A類)〉第32欄),而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的扣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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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已交所得稅,只能是抵繳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本年累計實際已預繳所得稅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主表(A類)〉第32欄),而不能作為企業所得稅稅前的扣除項。
2017-12-29 21:53:42

你好!
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的60%和銷售額的0.5%對比,哪個低用哪個,剩余部分不得稅前扣除。
2018-07-06 08:26:09

這個去年交的所得稅,是抵減應交的企業所得稅。不能在稅前扣除,是調增調減后的應納稅所得額直接計算應交的企業所得稅。應交的企業所得稅減預交的企業所得稅,就是補交或應退的企業所得稅
2019-05-12 10:08:34

您好,您說的很對的
2019-01-26 20:58:03

您好
購入固定資產一次性所得稅前扣除是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
2019-11-21 10: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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