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取預收款銷售貨物的,是否全部按發出商品來確認收入
答: 增值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令第50號)第三十八條第(四)之規定: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還是等全部款收完確認收入
答: 你好,可以開發票之后或者全部款收完確認收入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應在款項全部收妥時確認收入?
答: 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