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公司去年6月份成立,去年虧損27萬,今年第一、二季度利潤總額累計金額都是負數,第三季度利潤總額累計金額是正數,彌補虧損后,交了8.4萬的所得稅,第四季度利潤總額累計金額是160萬,第四季度企業所得稅季報時應交多少企業所得稅?
答: (160-8.4/25%)*25%
企業虧損是指的利潤總額是負數嗎?比如第一季度虧損50萬,第二季度盈利40萬。那么是不是第一 第 二季度不交企業所得稅了,如果第三季度盈利200萬,那么,第三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是用利潤總額本年累計數190萬×0.25計算嗎?
答: 你好,對的,如果沒有其他調整因素,你說的全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第三季度利潤總額累計金額是正數,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會自動帶出來,第四季度利潤總額累計金額也是正數,填進去之后,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還能不能帶出來?
答: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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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6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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