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房產稅從租計征,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起與申報租金所屬租金期止分別是填什么日期
答: 同學,你好,房產稅申報是每年兩次,上半年申報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是7月1日-12月3日
房租租期是2021.6月-2022.6月,但是申報的時候只寫了租賃期寫到了2021.12.31,按季申報房產稅,半年交了一年的房產稅,到21年1月份還需要再叫房產稅嗎?
答: 同學您好,一般來說房產稅是按季度申報的,您現在已經交了,那就到時候做零申報,或者您可以去更正申報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兩個問題:1.房產稅從價轉從租,合同租賃期是2020.10.15到2022.10.14其中免租期2020.10.15到2020.12.14,在2020.12.15到2021.4.14對應一筆租金,免租期實行從價計征,那我在電子稅務局填報時,房屋從租應稅信息有合同租賃期和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那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填報時間是2020.12.1還是2021.1.1,也就是這筆對應的租金日期我是往前提半個月還是往后延期半個月?因為填寫租金所屬期起只讓填報月初第一天。2.我這個房子有2層(每層面積相等),分別租賃2家單位,在沒租賃前我們是按2層合并的房產原值從價計征的,租賃后按照從租計征,但我按照租賃合同新增完第一家單位的房產稅相關信息后,再增加第二家單位時,系統會提示申報租金所屬租賃期與已存在的從租應稅信息所屬期交叉,保存不了,這個要怎么解決呢?租賃合同確實存在租給2家單位的租賃期有交叉的地方
答: 1,你這租賃期限 是按你免租期后的時間填寫的 2,你這兩個房子你要分別采集,一起采集就會出現你這種情況的,你重新分別采集,如果存在交叉的地方,你就把交叉部分合并在一起的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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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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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5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