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質量法中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的執法手段“四權”是什么
答: 您好,四權是,現場檢查,人員調查,資料核查,產品扣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主席令第71號)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當事人涉嫌從事違反本法的生產、銷售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向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調查、了解與涉嫌從事違反本法的生產、銷售活動有關的情況; (三)查閱、復制當事人有關的合同、發票、帳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對有根據認為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有其他嚴重質量問題的產品,以及直接用于生產、銷售該項產品的原輔材料、包裝物、生產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范圍,對涉嫌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由哪個部門出具
答: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由哪個部門出具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經質量檢驗部門鑒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價出售的不合格品構成廢品損失 這句話錯的?
答: 你好! 是的,錯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