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季度利潤可以先做匯算清繳后再用以前年度虧損彌補嗎
答: 可以,根據適用的稅收法規,一季度的利潤可以先做匯算清繳后再用以前年度虧損彌補。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31條規定,所得稅期間,應納稅所得額與所得稅期間應稅所得額交納稅款的差額,可以向后轉抵或轉嫁。因此,一季度的利潤可以先做匯算清繳,后續可以利用虧損轉嫁到后一時間段。拓展知識:在實施跨期轉嫁時,應當遵循顛倒攤銷原則,只有虧損轉嫁,沒有盈利轉嫁。
一季度利潤可以先做匯算清繳后再用以前年度虧損彌補嗎
答: 您好同學,,你好,你只有做了匯算清繳你才能的季度報所得稅的時候才用,才能用未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請問,做二季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因為一季度還沒做完匯算清繳沒有做彌補虧損,那么二季度預繳時是否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如果可以,具體可彌補虧損任何確定?比如19年匯算清繳確認的A公司可結轉彌補以后年度虧損余額是100,那么再20年2季度時,可以用多少虧損額?謝謝
答: 可以,可結轉彌補以后年度虧損余額是100 ,這么多,可以彌補虧損這么多,和你利潤總額比對,利潤總額大,那彌補虧損100 ,利潤總額小就是取利潤總額填寫彌補虧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