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甲材料一批,買價50000萬元增值稅6500元,另發生運雜費400元,增值稅36元,材料已入庫款項由銀行存款支付,會計分錄
務實的月光
于2023-03-07 17:13 发布 1206次浏览
- 送心意
李老師2
职称: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2023-03-07 17:17
會計分錄:
①庫存商品:50000萬元,借方;
②銀行存款:50000萬元,貸方;
③運雜費:400元,借方;
④應交稅費:6500+36=6536元,貸方。
拓展知識:
增值稅是一種消費稅,由最終消費者從其購買的貨物或服務中支付,向政府支付銷售稅。運雜費包括運輸、裝卸、保險、倉儲等相關費用,必須有實際發生的證據才能發生運雜費,費用可以直接借方登記,也可以經過借方貸方抵消,登記到應交稅費項目。
應用案例:
假設一家企業有一批原料A,購價40000元,其中包括運費200元,增值稅稅額3000元,該企業需采用如下會計分錄:
①原料A:40000元,借方;
②運雜費:200元,借方;
③應交稅費:3000元,貸方;
④銀行存款:43200元,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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