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
緊張的冬日
于2023-03-07 11:54 發布 ??610次瀏覽
- 送心意
李老師2
職稱: 中級會計師,初級會計師,C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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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組織之間的免費貸款行為。
2023-03-07 11:59:28

你好同學則的同學沒錯
2021-04-27 16:47:06

你好
?
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
四、保險公司開辦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保險公司開辦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在保險監管部門出具備案回執或批復文件前依法取得的保費收入,屬于《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營業稅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86號)第一條、《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第一條第(二十一)項規定的保費收入。
(二)保險公司符合財稅〔2015〕86號第一條、第二條規定免稅條件,且未列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免征營業稅名單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三)保險公司開辦一年期以上返還性人身保險產品,在列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的免征營業稅名單或辦理免稅備案手續后,此前已繳納營業稅中尚未抵減或退還的部分,可抵減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五、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已發生未處理的事項,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19年2月2日
附錄1:關于企業集團的定義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
等4項行政許可等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企注〔2018〕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以下簡稱《決定》)精神,切實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等4項涉及市場監管職能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后的銜接工作,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企業集團登記證》核發,強化企業信息公示
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決定》要求,不再單獨登記企業集團,不再核發《企業集團登記證》,并認真做好以下銜接工作。一是放寬名稱使用條件。企業法人可以在名稱中組織形式之前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該企業為企業集團的母公司。企業集團名稱應與母公司名稱的行政區劃、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保持一致。需要使用企業集團名稱和簡稱的,母公司應當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時一并提出,并在章程中記載。母公司全資或者控股的子公司、經母公司授權的參股公司可以在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集團成員企業的注冊資本和數量不做審查。二是強化企業集團信息公示。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后,集團母公司應當將企業集團名稱及集團成員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本通知下發前已經取得《企業集團登記證》的,可以不再公示。三是依法加強對企業集團的監督管理。綜合運用各種監管手段,依法對轄區內企業集團及其成員企業進行動態監測和核查,形成長效監管機制。發現有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注冊局就《關于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等4項行政許可等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進行解讀
發布時間: 2018-08-21 16:40 信息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以下簡稱《決定》)。為全面貫徹落實《決定》精神,8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等4項行政許可等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企注〔2018〕13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通知》有關問題進行解讀。
一、《通知》主要解決哪些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強調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國務院將“互聯網%2B政務服務”作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關鍵環節,就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的問題進行全面部署,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一網通辦”、“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的政策舉措。今年7月28日,國務院決定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設立分公司備案、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設立、變更、注銷分支機構備案和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等涉及企業登記注冊的事項,要求強化信息公示和協同共享,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了做好有關事項取消后的配套銜接工作,降低企業辦事成本,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市場監管總局于8月17日印發了《通知》,從取消《企業集團登記證》核發,強化企業信息公示;取消企業相關備案,做好登記機關信息推送;調整聲明方式,提供免費公告服務;完善系統功能,提升信息化保障水平等四個方面做出了工作部署。
二、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后,企業設立集團的條件將發生怎樣變化?
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前,成立企業集團需要具備三個基本條件: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母公司和其子公司(至少5家)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總局在《通知》中明確,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后,企業不需要再辦理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和申請《企業集團登記證》。同時,《通知》對如何在企業名稱中使用“集團”字樣進行了規范。企業法人可以在名稱中的組織形式之前使用“集團”或者“(集團)”字樣,該企業為企業集團的母公司。企業集團名稱應與母公司名稱的行政區劃、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保持一致。需要使用企業集團名稱和簡稱的,母公司應當在章程中記載,并在申請企業名稱登記時一并提出。母公司全資或者控股的子公司、經母公司授權的參股公司,可以在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集團成員企業的注冊資本和數量不做審查。
三、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后,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如何加強對企業集團的后續監管?
總局在《通知》中提出,各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將通過強化集團母公司的信息公示,加強對企業集團的后續監管。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后,集團母公司應當將企業集團名稱及集團成員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集團母公司公示”欄目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示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企業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詢判斷有關企業集團的基本情況。同時,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綜合運用各種監管手段,依法對轄區內企業集團及其成員企業進行動態監測和核查,形成長效監管機制。發現有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的,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2021-04-25 09:59:39

你好,可以的,這個截止到27年年底。
2024-03-28 12:01:27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是,優惠政策,具體的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文件出臺的背景,具體的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文件出臺的背景,可能更有助于您的理解
2021-03-24 21: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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