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提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答: 你好!一般納稅人計提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10月26日開了發票給別人。是不是開發票給別人的時候,做賬就要“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了?如果我等到次月繳納附加稅的時候,做賬再一起“計提并繳納”可以嗎?請問“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以及“繳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分別是怎么寫?分錄是這樣寫嗎?計提:借:營業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繳納: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貸:銀行存款?
答: 你好,你是應該在10月份做計提,11月份做繳納稅金分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計提個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會計分錄
答: 個稅不計提 發工資的時候代扣代繳 附加稅計提借方稅金及附加貸方應交稅費 借方應交稅費貸方銀行


WIND. 追問
2017-10-25 14:09
陳靜老師 解答
2017-10-25 12:33
陳靜老師 解答
2017-10-25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