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田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7-07-18 11:45
稅基式減免是通過直接縮小計稅依據的方式來實現的減稅免稅。具體包括起征點、免征額、項目扣除以及跨期結轉等
2 填報說明 本表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的附表,適用于享受不征稅收入,以及享受免稅收入、減計收入、所得減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及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等稅基類優惠政策的查賬征稅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填報本期及本年累計優惠情況。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一)有關列次填報 “本期金額”填報納稅人本季度、月份發生的不征稅收入和稅基類減免應納稅所得額的數據。“累計金額”填報納稅人自本年度1月1日(或開始營業之日)至本季度、月份止發生的不征稅收入和稅基類減免應納稅所得額的數據。 (二)有關行次填報 1.第1行“合計”:填報2行+3行+14行+19行+30行+31行+32行+33行+34行...的金額,34行后如有增加行次,加至最后一行。 2.第2行“一、不征稅收入”:填報納稅人已記入當期損益但屬于稅法規定不征稅的財政撥款、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通過本表進行納稅調減。 3.第3行“二、免稅收入”:填報4行+5行+……+13行的金額。4.第4行“1.國債利息收入”:填報納稅人持有國務院財政部門發行的國債取得的利息收入。 5.第5行“2.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填報納稅人持有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
3 6.第6行“3.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填報本期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情況。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7.第7行“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規定,符合條件并依法履行登記手續的非營利組織,填報取得的捐贈收入等免稅收入,不包括營利性收入。 8.第8行“5.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者取得的免稅收入”:填報納稅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規定,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市場中取得收入(包括買賣股票、債券差價收入,股息、紅利收入,債券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以及投資者從證券投資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9.第9行“6.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取得的免稅收入”。填報納稅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號)規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差價收入。 10.第10行“7.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取得的收入”: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取得的CDM項目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收入上繳國家部分,國際金融組織贈款收入,基金資金存款利息收入、購買國債利息收入,國內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收入。 11.第11行“8.受災地區企業取得的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款項等收入”: 填報蘆山、魯甸及其他受災地區企業災后重建政策,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取得的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款項和物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