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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總收入200萬元,預計合同總成本140萬元,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2017年確認勞務收入80萬元,截止2018年該勞務累計完工程度60%,2018年的該企業勞務收入時,會計分錄怎么做
員工由臨時轉為正式,之前工資由勞務公司代發,轉正后累計收入和累計減除費用不包含之前月份的導致滿足征稅條件的情況怎么解決?
我們有個員工開始被派遣到A公司,2017年3月又派遣到B公司,這個3月我們收了AB公司的勞務費開了票,實際上3月不需要收A公司的,那現在多收的這筆錢應該怎么退回?退回他個人還是退回A公司?要不要開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