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銷一批貨物。甲公司于 2021年1月1日發出貨物,2021年12月1日收到乙公 司的代銷清單和全部貨款113萬元。甲公司是按月繳納增值稅的企業。甲公司應當在何時繳納增值稅?并提出納稅籌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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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0-10 21:35 發布 ??478次瀏覽
- 送心意
曉詩老師
職稱: 稅務師,中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
2022-10-10 21:43
同學你好
甲公司應當在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計算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即2021年6月30日計算增值稅,應納增值稅:113÷(1+13%)×13%=13(萬元)。甲公司應當在7月15日之前繳納13萬元的增值稅(如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后再繳納)。
經過納稅籌劃,甲公司為了避免在發出貨物滿180天時產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可以在發出貨物179天之時,即2021年6月29日,要求乙公司退還代銷的貨物,然后在2021年6月30日與乙公司重新辦理代銷貨物手續。這樣,甲公司就可以在實際收到代銷清單及113萬元的貨款時計算13萬元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并于2022年1月15日之前繳納13萬元的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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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
這個有足夠的進項就行
2022-02-28 16:41:23

你好甲公司收到代銷清單時繳納增值稅
2022-04-29 13:57:32

同學你好
甲公司應當在發出代銷貨物滿180天的當天計算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即2021年6月30日計算增值稅,應納增值稅:113÷(1%2B13%)×13%=13(萬元)。甲公司應當在7月15日之前繳納13萬元的增值稅(如有進項稅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后再繳納)。
經過納稅籌劃,甲公司為了避免在發出貨物滿180天時產生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可以在發出貨物179天之時,即2021年6月29日,要求乙公司退還代銷的貨物,然后在2021年6月30日與乙公司重新辦理代銷貨物手續。這樣,甲公司就可以在實際收到代銷清單及113萬元的貨款時計算13萬元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并于2022年1月15日之前繳納13萬元的增值稅。
2022-10-10 19:03:57

你好,同學。
首先,你這是委托代銷,那么是在實際銷售時才需要作為收入納稅處理。
甲和乙是什么企業,一般還是小規,這是買斷代銷,還是非買斷?
2020-03-28 16:23:46

同學你好
確認收入的次月繳納
2022-10-10 16: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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