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公司要求子公司把所有贏收全部匯母公司,一周以后再退回子公司。請問這樣來說子公司合伙人有什么風險嗎?請問這合規(guī)嗎?母公司為什么這樣做呢?
答: 首先,對于子公司,它的利潤全部由總公司處理是沒問題的,因為子公司實現(xiàn)了利潤,最后都是會分配給總公司的。風險這里倒不存在,也是符合規(guī)定的。拉姆公司,他只是出于兩個方面,第一是資金監(jiān)管,第二是要求把他應得的利潤收。
建筑總包與甲方母公司簽訂總包合同,要求給其子公司開票,是否存在風險?
答: 這種肯定存在稅務風險的。要求票流合同流,資金流三個要一致的!可以和子公司重新簽一個合同,收款,開票合同都和子公司。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師,母公司沒有業(yè)務,業(yè)務都在子公司,這樣有風險嗎?
答: 你好,合同都是子公司,收款也是子公司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