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向職工提供支付了補貼的住房,如果職工提前離職了,要退回差價給企業,這部分差價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服務年限內平均攤銷,為什么不是在剩余服務年限內攤銷呢?
答: 請問你所表達的剩余服務年限是一個什么概念?
服務費交后是合同到期全退回來,還是不退回來。
答: 同學您好,提供了服務嗎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2018年4月1日,陳某應聘到甲公司工作,并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合同主要內容包括:工資每月3 000元;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內工資為1 500元;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40小時;職工累計工作1年以上的,每年帶薪休假3天;合同期限為1年。合同簽訂后,甲公司又要求陳某繳納2 000元抵押金,理由是防止公司職工在合同期內隨意跳槽。陳某因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即繳納了抵押金。2019年3月31日,陳某的勞動合同到期,甲公司與陳某續簽了一份2年期的勞動合同,并退回了抵押金。由于公司業績很好,并準備上市,2019年6月,陳某提出要求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得到公司的同意。陳某隨后提交了辭職報告,雙方一致同意解除了勞動合同。陳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被拒絕。
答: 同學您好,您的具體問題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