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是放在應交稅費下的二級科目嗎?還是、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答: 你好,是應交稅費下面二級科目,而不是三級科目 是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10月26日開了發(fā)票給別人。是不是開發(fā)票給別人的時候,做賬就要“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了?如果我等到次月繳納附加稅的時候,做賬再一起“計提并繳納”可以嗎?請問“計提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以及“繳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分錄分別是怎么寫?分錄是這樣寫嗎?計提: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繳納: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貸:銀行存款?
答: 你好,你是應該在10月份做計提,11月份做繳納稅金分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fā)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這個利潤表中的“稅金及附加”里有一項是“教育費附加”,這個“教育費附加”是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的總額,還是單純的教育費附加。因為“附加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
答: 教育費附加”是單純的教育費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