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花稅-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貨物運輸合同的計稅依據
答: 你好 1.財產租賃合同適用稅率為千分之一,計稅依據為租賃金額。 2.包括財產租賃合同在內的各類應稅合同(憑證、書據等)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3.財產租賃合同應納稅額起點為一元,即稅額超過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納稅。 4.財產租賃合同應納稅額超過一元的,尾數四舍五入至角,即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 1.貨票(發站發送貨物時使用)。 2.運費雜費收據(到站收取貨物運費時使用)。 3.合資、地方鐵路貨運運費結算憑證(合資鐵路公司、地方鐵路單獨計算核收本單位管內運費時使用)。
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合同租金收入,承租方需要繳納印花稅-財產租賃合同稅嗎?
答: 同學好 印花稅訂立合同雙方都需要繳納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答: 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相關規定,租賃期間內所繳納的租金(不包括租賃期限屆滿年租金)按照租金年限1年及以下每月租金的10%計算。由租賃期限超過1年的租金,每6個月按照每月租金的10%計算,每6個月及以下每月租金的5%計算。同時,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亦可根據相關政府部門出臺的最新政策及法律法規發布的改變而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