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萬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相關問題討論

學員你好,
印花稅是行為稅,
是看你的行為是否屬于免稅的條件,否則應該繳納。
具體免印花稅的行為如下:
01
企業注冊資本未認繳不要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稅發〔1994〕25號文件規定:一、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兩則”后,其“記載資金的賬簿”的印花稅計稅依據改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二、企業執行“兩則”啟用新賬簿后,其“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兩項的合計金額大于原已貼花資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補貼印花。
公司沒有實際認繳的注冊資金暫不繳納印花稅,可待實際認繳到位后再繳納。
02
劃撥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合同
劃撥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所簽訂的書據不屬于印花稅列舉的應稅憑證,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03
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的,訂單不貼花
在購銷活動中,有時供需雙方只填制訂單,不再簽訂購銷合同,此時訂單作為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明確供需雙方責任的業務憑證,根據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該訂單具有合同性質,需按照規定貼花。但在既有訂單,又有購銷合同情況下,只需就購銷合同貼花,訂單對外不再發生權利義務關系,僅用于企業內部備份存查,根據〔19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無需貼花。
04
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銀行與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和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或個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企業向股東貸款是企業進行融資的常見方式,和股東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于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05
現金池業務無需繳納印花稅
即以中國投資公司作為母賬戶,以各子公司作為子賬戶,依托銀行系統每日自動化轉資金,當子賬戶有多余資金時自動轉入母賬戶,子賬戶可取得利息收入;當子賬戶缺少資金時母賬戶自動補足,母賬戶可取得利息收入。各子公司加入資金池時會和母公司簽一份協議,但協議里沒有金額和期限,協議長期有效。
非金融機構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如果雙方都不屬于金融機構,無需貼花。
06
股權投資協議
股權投資協議是投資各方在投資前簽訂的協議,只是一種投資的約定,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無需貼花。
07
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無需貼花
企業所簽訂的已貼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系尚未履行完畢,需繼續執行合同所載內容,即繼續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該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沒有增加,無需再重新貼花。但如果合同所載內容和金額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畢事項另簽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稅暫行條例》另行貼花。
08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單位和委托方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文規定,不屬于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09
貨運代理企業和委托方簽訂的合同和開出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
在貨運代理業務中,委托方和貨運代理企業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貨運代理企業開給委托方的貨物運輸代理業專用發票,根據國稅發〔1991〕第155號、國稅發〔1990〕173號文規定,不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10
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
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11
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
根據財稅〔2006〕162號文規定,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12
會計、審計合同
根據(89)國稅地字第034號文規定,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13
工程監理合同
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項目法人)的委托,依據國家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等相關規定,代替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工程建設實施監控的一種專業化服務活動。技術咨詢合同,是當事人就有關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預測和調查訂立的技術合同。因此,工程監理合同并不屬于“技術合同”稅目中的技術咨詢合同,無需貼花。
14
三方合同中的擔保人、鑒定人等非合同當事人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作為購銷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而簽訂的三方合同,雖然購銷合同、借款合同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但參與簽訂合同的擔保人、鑒定人、見證人不是印花稅納稅義務人,無需就所參與簽訂的合同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并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所說的當事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不包括保人、證人、鑒定人。
15
商業票據貼現
企業向銀行辦理商業承兌匯票等商業票據貼現,從銀行取得資金,但貼現業務并非是向銀行借款,在貼現過程中不涉及印花稅。
票據貼現業務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尚未到期的情況下,為提前獲得現金,將票據所有權轉移給銀行,銀行將票據到期值扣除貼現利息后的余額支付給持票人的業務。
16
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憑證
集團內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公司之間,總、分公司之間,以及內部物資、外貿等部門之間使用的調撥單(或卡、書、表等),若只是內部執行計劃使用,不用于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的,根據國稅函〔2009〕9號、國稅發〔1991〕155號、國稅函〔1997〕505號文規定,不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無需貼花。
17
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合同金額不需補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合同,征稅依據是合同所載金額,而不是根據實際業務的交易金額。如果已按規定貼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實際結算金額和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根據(88)國稅地字第025號文規定,不再補貼花,也不退稅。
18
培訓合同
企業簽訂的各類培訓合同,只有屬于技術培訓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術合同”貼花,其他的培訓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19
演出合同
企業簽訂的演出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20
審計咨詢合同
企業簽訂的審計咨詢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21
法律咨詢合同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22
商業票據貼現
企業向銀行辦理商業承兌匯票等商業票據貼現,從銀行取得資金,但貼現業務并非是向銀行借款,在貼現過程中不涉及印花稅。
23
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務用工合同及招聘合同
企業簽訂的勞務用工合同及招聘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24
供應商承諾書
企業簽訂的供應商承諾書,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25
保密協議
企業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26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27
保安服務合同
企業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28
日常清潔綠化服務合同
企業簽訂的日常清潔綠化服務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29
殺蟲服務合同
企業簽訂的殺蟲服務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30
質量認證服務合同
企業簽訂的質量認證服務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31
翻譯服務合同
企業簽訂的翻譯服務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不需貼花。
32
廣告代理合同
簽訂的廣告代理合同,不屬于應稅憑證,不必貼花。
33
聘用導演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只有列舉的合同或合同性質的憑證才交納印花稅。聘用導演合同不屬于印花稅條例里列舉的合同,不交印花稅。
34
土地租賃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只有列舉的合同或合同性質的憑證才交納印花稅。土地租賃合同不屬于《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列舉的印花稅征稅范圍,不征收印花稅。
35
工程監理合同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只有列舉的合同或合同性質的憑證才交納印花稅。對企業與監理公司簽訂的工程監理合同不屬于《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列舉的印花稅征稅范圍,不征收印花稅。
36
承包經營合同
承包經營合同在印花稅稅目中并沒有列舉,不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和政府、上級主管部門簽訂的承包經營合同,以及企業內部實行的承包、租賃合同,不屬于財產租賃合同,無需印花。
37
財稅字〔1988〕255號規定: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納印花稅。
38
財稅〔2008〕81號: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39
財稅〔2014〕52號: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征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40
財稅〔2014〕52號: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免征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按公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建設、管理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印花稅。
41
財稅〔2008〕137號: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
42
財稅〔2014〕78號: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43
財稅〔2015〕144號:在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對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賃資產及購回租賃資產所簽訂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稅。
44
財稅〔2004〕39號: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學校所立的書據,免征印花稅
45
《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1號):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46
國稅地字〔1989〕142號:圖書、報紙、期刊以及音像制品的發行單位之間,以及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或個人之間書立的征訂憑證,暫免征印花稅。
47
國稅發〔1991〕155號:出版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貼印花。
48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關印花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4號:(1)對保護基金公司新設立的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
(2)對保護基金公司與中國人民銀行簽訂的再貸款合同、與證券公司行政清算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3)對保護基金公司接收被處置證券公司財產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征印花稅。
(4)對保護基金公司以保護基金自有財產和接收的受償資產與保險公司簽訂的財產保險合同,免征印花稅。
(5)對與保護基金公司簽訂上述應稅合同或產權轉移書據的其他當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稅。
49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無息、貼息貸款合同憑證免納印花稅
50
《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免納印花稅
51
國稅發〔1990〕200號:軍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稅
52
〔1988〕國稅地字第25號:對鐵路、公路、航運、水路承運快件行李、包裹開具的托運單據,暫免貼印花。
53
國稅發〔1990〕173號:軍事物資運輸。凡附有軍事運輸命令或使用專用的軍事物資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
54
國稅發〔1990〕173號:凡附有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證明文件的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
55
國稅發〔1990〕173號:為新建鐵路運輸施工所需物料,使用工程臨管線專用運費結算憑證,免納印花稅。
56
財稅〔2013〕80號:期貨保障基金公司新設資金賬簿、簽訂產權轉移書據以及財產保險合同等免征印花稅。
57
財稅〔2013〕59號: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
58
財稅〔2013〕59號: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
59
財稅〔2015〕139號: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免征印花稅
60
財稅〔2001〕10號:對資產公司成立時設立的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
61
財稅〔2001〕10號:對資產公司收購、承接和處置不良資產,免征購銷合同和產權轉移書據應繳納的印花稅。
62
財稅〔2003〕141號:對被撤銷金融機構接收債權、清償債務過程中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免征印花稅。
63
財稅〔2003〕183號: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64
財稅〔2005〕103號:股權分置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征收印花稅。
65
財稅〔2016〕19號:對飲水工程運營管理單位為建設飲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權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以及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稅。
66
財稅〔2006〕5號:信貸資產證券化免征印花稅。
來源:中國稅務報雜志
由高頓財稅學院(ID:gaoduncaishui)整理發布
引用或轉載,請注明以上信息
2018-12-13 10:42:03

同學你好
都是減免的,印花稅
2020-06-24 17:22:00

同學你好,是免稅的哈
2022-04-12 14:27:44

你好 是的 按萬分之三繳納
2019-08-13 13:52:26

不一定,是否免征印花稅主要取決于的合同的條款。
2023-03-07 11:21:31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