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今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還能減免嗎?,本期減免成灰色的,是不是就不能減免了?
會計學堂
于2022-04-08 09:51 發布 ??2016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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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2-04-08 09:53
你好; 低于30人還是可以減免殘保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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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低于30人還是可以減免殘保金的? ?
2022-04-08 09:53:42

30人以下的還是可以減免。
2022-04-08 09:43:57

您好,小規模殘疾人就業保證金申報表里邊的減免性質,是自動帶出來的。若納稅人不符合減免優惠,選中減免性質單元格按退格鍵進行刪除即可。
2019-09-10 11:12:29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
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2019-06-18 16:15:14

您好
國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征保障金。(《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4月1日起擴大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征范圍,由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20人(含)以下小微企業,調整為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調整免征范圍后,工商注冊登記未滿3年、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可在剩余時期內按規定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按比例安置殘疾人
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八條、第九條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用人單位可以免繳殘保金。另外根據地區規定超過安置比例的用人單位可以得到一定的資金獎勵(這里的獎勵資金一般是從當地政府所收繳來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這也是殘保金的使用方式之一。)
丨其他減免政策
根據國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批準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名單,應當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減免或緩繳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2019-06-18 17: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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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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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8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