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明確一下。看有減低稅率(按20%)和減半征稅(按10%)兩種優惠。網上看有說“全年應稅所得大于20萬元但不超過30萬元的,全額可享受減低稅率(20%)的優惠,但只有10~12月的應稅所得可以享受減半征稅的優惠,其他月份的所得則不能享受減半征稅的優惠。”不知現在到底如何執行,如何計算?
陳洋
于2017-04-10 14:47 发布 109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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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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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2019〕13號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0-02-03 10:56:01

這個的話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以下的部分 實際所得稅稅率是5%
100~300萬元的部分 實際所得稅稅率是10%
2020-05-13 14:22:27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實行"以報代備",直接填申報表對應的欄次,即完成備案)
一、小型微利企業減免稅優惠政策
同時符合以上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以享受下列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1)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2014年度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3)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15-08-10 11:49:36

你好
你指哪方面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2020-04-05 09:11:12

您好,小微企業可以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以內有優惠
2023-04-15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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