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向乙公司發出電報稱:“現有棉花200噸,每噸2500元,如貴方需購,望于接到電報之日起一周內回復,也可直接帶款提貨。”3月12日,乙公司給甲公司復電稱:“接受貴方提供的棉花200噸,但價格希望以每噸2400元成交,如同意可在7日內將貨送至本公司”。甲公司接電后未予答復。問:如甲公司在2018年3月11日得知棉花可能漲價,擬撤銷要約,是否可以?為什么?
答: 你好!可以撤銷要約,因為對方沒有承諾。
甲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向乙公司發出電報稱:“現有A型鋼材100噸,每噸2500元,如貴方需購,望于接到電報之日起一周內回復,也可直接帶款提貨?!?月12日,乙公司給甲公司復電稱:“接受貴方提供的A型鋼材100噸,但價格希望以每噸2400元成交,如同意可在7日內將貨送至本公司”。甲公司接電后未予答復
答: 同學你好 你的問題是什么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甲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向乙公司發出電報稱:“現有A型鋼材100噸,每噸2500元,如貴方需購,望于接到電報之日起一周內回復,也可直接帶款提貨?!?月12日,乙公司給甲公司復電稱:“接受貴方提供的A型鋼材100噸,但價格希望以每噸2400元成交,如同意可在7日內將貨送至本公司”。甲公司接電后未予答復。問題:甲乙兩公司之間的合同是否成立
答: 答: (1)甲、乙之間合同不成立。因為乙公司的答復變更了甲公司要約中實質性內容,不屬于承諾,而是一個新要約,甲公司接電后未予答復,故甲、乙之間合同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