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8年2月,甲公司從其他單位購入一塊使用年限為50年的土地,并在這塊土地上開始自行建造兩棟廠房。2×18年11月,甲公司預計計廠房即將完工,與乙公司簽訂了租賃合同,將其中的一棟廠房租賃給乙公司使用。租賃合同約定,該廠房于完工時開始起租。2×18年12月5日,兩棟房同時完工。該塊土地使用權的成本為9000000元,全2×18年12月5日,土地使用權已經攤銷165000元;兩棟廠房的實際造價均為12000000元,能夠單獨出售為簡化處理,假設兩棟廠房分別占用這塊土地的一半面積,并且以占用的上地面積作為土地使用權劃分依據。假設甲公司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為什么土地使用權的攤銷金額沒有計入在建工程的成本而是直接計入累計攤銷和投資性房地產的攤銷
答: 同學你好,麻煩拍一下答案
老師,這個題土地使用權計入在建工程攤銷的那一部分為什么也要計入投資性房地產呢,難道不是應該投資性房地產為50975 對應的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攤銷為20,而不是45呢!!!
答: 同學,你好!稍等正在為你解答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中級會計實物--投資性房地產,教科書44頁例題4-3,土地使用權攤銷了165000元,其中一半的土地使用權是轉投資性房地產。分錄:(借:累計攤銷--82500,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攤銷--82500)那個借方有點不理解。
答: 你好,同學,你能拍個教材的圖片嗎?


丁丁 解答
2022-03-11 22:18
丁丁 解答
2022-03-11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