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詢一下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能否注冊個體戶
米朵兒
于2022-02-25 17:38 發布 ??3076次瀏覽
- 送心意
meizi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2-02-25 17:44
你好; 不可以的 ; 三、國際貨運代理應具備的條件
(一)必須是政企分開、自主經營的獨立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二)有完整的企業章程。
(三)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健全的組織機構、設施和必要的物質條件。
(四)有與承辦業務相適應的資金,根據業務需要,其注冊資金不得少于人民幣:海運500萬元,航空運輸300萬元,其它運輸方式200萬元。
(五)有與承辦業務相適應的專業管理干部和業務技術人員。
四、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五日以前已經主管部門批準成立,并按(87)外經貿運字第102號《關于清理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通知》要求如實登記的企業,除個別條件很差者外,在省級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批權限內的企業,原則上都列入代理名單。
五、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屬于服務性行業,不屬于鼓勵外商投資項目,要從嚴掌握。如確有需要設立中外合營或合作國際貨運代理企業,請按(88)外經貿運字第8號文報經貿部審批。
六、審批國際貨運代理企業需要明確的問題
(一)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審批權限只授權到省級及經濟特區的人民政府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不再層層下放。
(二)審批部門只負責審批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兼營其它代理業務由其它主管部門審批。
(三)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更名、分立、終止及變更業務范圍,須經原審批部門批準。
(四)目前從事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僅限于國營和個別集體企業(包括中外合營、合作企業中的中方),私人和個體戶不得辦理此項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