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和B建設XX公司,股權比例為60%和40%,按照投資協議,按照股權分配投入,但B沒有資金,與A共同協商,建議以XX公司的名義向A借款100萬投入建設,股權比例不變。賬目上也是將100萬的投資款投資款變成XX公司向A的借款,但股權比例工商登記沒變。這樣操作存在啥風險。N年后,來了個C,B欠C貨款20萬,但B沒錢還,法院判決以B在XX公司的股權抵押給C,C入股后發現,原來XX公司還欠債很多,并且多年沒有分紅,于是C起訴說A和B當年搞得以XX公司名義向A借貸100萬的借貸關系無效,因為入股時法院邀請第三方評估
答: 是的
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比如:一開始的合作人把投資款備注了借款匯入公司,中路又通過財務退回了一部分錢,備注的還款,能算是投資款嗎?后來又把所在公司的股權轉給了第三方后,還私自轉走了一部分款,這算不算侵占,而他跟第三方的股權轉讓是否成立。
答: 你好,按描述的 該合作人沒有實繳出資,沒有實繳出資股權轉讓 也是可以的(公司章程規定了不可以轉讓除外)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我公司是網絡借貸平臺,現在第三方支付公司沒有續費沒法用,怎么處理借款人還給投資人的利息呢?
答: 同學能退的就退還,不能退的轉營業外收入里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