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老師,公司2020年12月的工資未計提,但是已經申報個稅系統,到了21年一月發放工資,進行了當月計提當月發放,這樣導致我公司個稅申報累計工資和本年度應發工資不平,這種情況怎么處理?
答: 你好! 在21年把那筆計提工資的分錄沖紅,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0的損益,不影響21的損益。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老師,企業發放工資中實發工資中包括應發工資數和生活補貼兩部分,申報個稅時只申報了應發工資數,這樣可以嗎?
答: 您好1不可以的了。生活補貼也要申報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員工5月17號入職,6月發放工資,7月申報個稅,5月發放1600,7至8月各發工資5500元,都是發放次月申報,系統中自動累計扣除20000元,不扣個稅,這個可以改嗎?我至9月申報的是5至7月的工資,不過是6至8月發放,7至9月申報,應該累計扣除15000元?
答: 三個月的話及時15000的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