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們公司是母公司,現在下設2個子公司,由總公司統一購買原材料后再轉賣給子公司,子公司財務獨立核算,那么母公司應該是和客戶銷售一樣開票嗎?可以和母公司采購進來的價格一樣賣給子公司?還是說要加利潤,利潤加多少稅務上算合法?
優美的大神
于2022-01-06 02:08 發布 ??3877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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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中級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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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和銷售給正常客戶一樣的,盡量不要平進平出,否則會增加企業的查賬風險,屬于關聯方交易
2022-01-06 06:23:50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和聯系如下:
1、主體資格不同。
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不具有法人資格。
2、稱謂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名稱。
3、獨立性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獨立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能進行直接的命令指揮。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于本公司。
4、財產關系不同。
在財產關系結構上,子公司雖然有母公司的參與,但仍有屬于自己的財產。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021-07-25 08:40:24

您好,首先所有利潤是歸屬于母公司
其次上繳多少,這個確實是按照母公司的意愿,因為能控制
2021-10-21 17:16:37

你好,本身購買時的分錄需要調整。
2020-03-31 11:31:24

你好,這樣貨物流與資金流不統一,存在稅務風險的
2021-11-23 2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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