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紫藤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1-12-29 19:21
你好,一、增值稅優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貨物,是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關于繼續執行光伏發電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6〕81號):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納稅人銷售自產的利用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規定應予退還的增值稅,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或予以退還。
二、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若符合節能節水項目條件的話可以享受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具體企業所得稅政策如下: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規定,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八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稱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包括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的具體條件和范圍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施行。
企業從事前款規定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小靈子 追問
2021-12-29 19:30
紫藤老師 解答
2021-12-29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