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宋某、顧某等22人擬共同出資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經理擔任,公司章程中關于法定代表人的規(guī)定是否合法?簡要說明理由。
答: 關于法定代表人的規(guī)定合法。根據規(guī)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由董事長、執(zhí)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
丙有限責任公司違反公司章程規(guī)定,在股東會召開的前一天通知全體股東,以致多數股東無法到場,后經股東會表決通過了增選王某為董事的決議——為什么不會導致此決議不成立。
答: 你好,同學。這里任免董事,股東無法到場,但是后面只有要表決通過通過,就是可以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書是自己公司蓋公章后簽發(fā)給股東的嗎?
答: 您好!是的。 <公司法>第三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