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我們是一個協會(有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請了一個老師開講座講課一天費用3200元。關于代扣代繳個稅方面不太懂。有以下問題需要請教老師:1、老師講課費去稅務局代開發票,代開發票的稅務局有規定代開地嗎?是我們協會所在地的稅務局?還是老師居住工作的稅務局?還是都可以?2、老師講課費的個稅由哪方承擔?老師還是我們協會?3、個稅由老師或者協會兩種不同情況下,應該支付給老師的講課費要加上還是減去個稅還是減去個稅金額?4、入賬會計分錄怎么做?問題可能有些小白,辛苦老師解答了。
答: 您好!在勞務發生地,也就是協會所在地代開發票, 由協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完稅以后的金額支付給老師, 個稅是由老師承擔的 你們的分錄按照你們適用的制度來做哦,記得要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老師,請教:我公司利用業務員(非公司雇員)推廣我們的平臺,我們支付一定的報酬給業務員,支付報酬有兩種方式:1、直接現金支付報酬(我們代扣代繳個稅,且業務員稅務局發票給我們)。2、以抵扣券的形式發給業務員在我們平臺的賬戶里,業務員可以直接拿抵扣券在平臺當現金來購物。也可以提現,提現時就回到第1種方式了,代扣個稅并開票。問題:1、第一種支付報酬的方式,我上述的處理是正確的嗎?如果不對,請老師指出。2、第二種支付報酬的方式,我該如何寫會計分錄呢(抵扣券存在分發放、購物、或提現這幾個環節)?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謝謝老師
答: 第一種方式比第二種方式要合適。第二種方式,如果購買貨物的話可以記錄銷售費用,但是如果提現的話按第一種方式處理比較安全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我們公司和個人(自由工作者)簽訂了為期一個月的短期聘用合同,現在我們給他付完報酬(未代扣代繳個稅),這筆款項該如何入賬。老板的意思是公司準備一份合同,讓他去稅務局發票,之后把發票給我們,這樣可行嗎?
答: 您好,你老板的這種做法是非常正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