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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稅局變更企業海關代碼后我按新的海關代碼進入“出口退稅綜合服務平臺”提示無效企業,請問是要按舊海關代碼進入還是昨天才在稅局提交的今天還沒在系統變更過來?
關聯業務對外支付情況表中,向境外關聯方支付貨款和向境外非關聯方支付展會費和系統使用費類似這種都要填嗎?分別填在哪一欄?暈了,有的說不需要填寫,有規定的填寫說明嗎?
第一個問題:一個系統做兩套賬,會不會出問題?例如:都用精斗云,只是建兩套賬,會出問題嗎第二:做內賬,選用精斗云,精斗云這個系統會不會與稅務那邊關聯?這樣安全就很堪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