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改增后,旅游企業(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6%嗎?2、旅游企業不管是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都可以差額征稅嗎?3、是一般納稅人的旅游企業受到的進項稅專票可以抵扣嗎?
冬天的雪
于2017-01-11 19:11 發布 ??3339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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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17-01-11 19:51
非法人分支機構之間調撥固定資產是否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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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個你需要咨詢當地稅務局,因為本身經紀代理行業是可以按差額征收,但是你這個稅局是不是認定為經紀代理,你要咨詢下征管員。
2017-06-13 20:35:31

您好,1、營改增后,旅游企業(一般納稅人)的稅率是6%。
2、旅游企業不管是小規模還是一般納稅人,都可以差額征稅。
3、是一般納稅人的旅游企業一般計稅的,收到的進項稅專票可以抵扣。差額征稅的不可以抵扣。
2017-01-11 19:21:09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收賬務處理一樣的,沒有區別。
2018-11-05 13:22:37

納稅人提供旅游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旅游服務購買方收取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飲費、交通費、簽證費、門票費和支付給其他接同旅游企業的旅游費用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017-02-23 13:32:25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附件一《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應稅服務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提供應稅服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附件二《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可以根據試點情況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進行調整。試點地區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原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自開票納稅人,應當申請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2017-06-21 14: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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