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一個自然人名下有幾個個體戶,每個都是核定征 問
每個都是核定征收的。年底不需要匯算清繳。 答
老師,外面出口,開銷項發(fā)票,匯率使用什么時候的 問
出口業(yè)務應按照報關出口日期當日或當月第1日匯率。一經(jīng)選擇,1年內(nèi)不能變動 外匯中間價:查詢網(wǎng)址https://www.huilv.cc/rmbzjj/ 答
我們公司是子公司,由兩個股東公司合資控股。兩個 問
你好,這樣的話,你們是借管理費用等,貸應付賬款。 答
請問銀行已經(jīng)結匯成功了,需要在外匯管理局操作什 問
銀行已經(jīng)結匯成功了,通常不需要在外匯管理局操作 答
老師,你好。我在5月份的時候補繳了2024年的企業(yè)所 問
小企準則補計提匯算所得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交稅費-所得稅 補稅???????????? 借:應交稅費-所得稅 ????? 貸:銀行存款 答

要符合相關政策,享受資產(chǎn)加速折舊、攤銷和一次性扣除優(yōu)惠政策的才填報,這個圖片的政策是否已經(jīng)是過時的了
答: 你好 這個政策沒有過時 目前仍然適用!
要符合相關政策,享受資產(chǎn)加速折舊、攤銷和一次性扣除優(yōu)惠政策的才填報,是哪個政策呀?
答: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yè)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規(guī)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yè)新購進的設備、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 一、首先,我們對財稅〔2018〕54號文件的理解,應注意以下幾點: 1、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的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chǎn),即我們所稱的動產(chǎn)。 2、“54號文”中所指的企業(yè)新購進的固定資產(chǎn)是否包括自行建造、投資者投入、以物抵債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資產(chǎn),并未給出明確答復。 3、“54號文”中“新購進”中的“新”字,并不是指非要購進全新的固定資產(chǎn),如果是使用過的舊的固定資產(chǎn)也可以享受該政策。 4、“54號文”規(guī)定: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這里的用詞是“允許”,不是“應當”。因此,納稅人可以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選擇是否享受優(yōu)惠政策。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資產(chǎn)加速折舊、攤銷(扣除)優(yōu)惠明細表》第2行第2列:“賬載折舊/攤銷金額”:【0】元; 2.第2行第2列“賬載折舊\\攤銷金額”,填報納稅人享受資產(chǎn)加速折舊、攤銷和一次性扣除優(yōu)惠政策的資產(chǎn),會計核算的本年資產(chǎn)折舊額、攤銷額。一般不為0,請核實。
答: 你好,你們有一次折舊的吧,如果沒有的話,忽略這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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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1 12:58
郭老師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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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1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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