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問接稅務局通知,耕地占用稅退稅,退稅理由為:納稅主體錯誤,之后還需要重交耕地占用稅嗎?會影響辦理土地證嗎?有塊地現在正在辦理土地證
xijunkokhjhk
于2021-08-26 17:20 發布 ??2109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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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錯的退回來然后正確的繳納
2021-08-26 17:24:10

納稅人臨時占用耕地,應繳納耕地占用稅。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的期限內恢復所占用耕地原狀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2019-03-29 13:46:49

你好
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的期限內恢復所占用耕地原狀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2022-03-27 09:01:29

你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2007年12月1日國務院令第511號修改并公布)第十三條規定:“納稅人臨時占用耕地,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的期限內恢復所占用耕地原狀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9號公布)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十三條所稱臨時占用耕地,是指納稅人因建設項目施工、地質勘查等需要,在一般不超過2年內臨時使用耕地并且沒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為。”
2017-06-08 18:28:09

納稅人因建設項目施工或者地質勘查臨時占用耕地,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的規定繳納耕地占用稅。納稅人在批準臨時占用耕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復墾,恢復種植條件的,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占用稅。
2023-09-04 1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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