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允許實行加計扣除,在企業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老師這句話是什么意思,能幫我舉個例子嗎
答: 打個比方,實際支付10萬,按照20萬稅前扣除。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再按照支付給殘疾人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這個100%扣除是怎么扣的?是否是發生100萬,抵扣后還能再抵扣100?
答: 你好,就是發生100,扣完這個100后還可以再扣100.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公司100%加計扣除,例如某企業工資15萬,加計扣除15*15*100%=30,我的理解是國家稅前扣除殘疾人員工資,還倒貼給企業15萬,是這個意思嗎?
答: 您好 不是這個意思 是您單位有利潤的100萬 應該繳納企業所得稅100*0.05=5萬的話 有殘疾人工資15萬 那應該繳納企業所得稅=(100-15)*0.05=4.25 可以節約企業所得稅5-4.25=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