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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京工作四年半了,一直繳稅,疫情期間三個月單位發(fā)的錢沒到個稅起征點,繳稅為0,但有個稅申報,可以參與車牌搖號么?需要怎么處理?
1、員工工資未超過個稅起征點的,要不要再個稅申報系統(tǒng)里申報了?2、餐飲單位,暑假工做服務(wù)員的很多,做幾個月就不做了,這種臨時性工資支付,在工資表里體現(xiàn)有沒有什么不妥?
假使一個人換工作,1月16日入職,他的工資是2月15日發(fā)薪,3月初申報個稅。但由于他1月只有實際5 6天的工時,合計月薪不夠個稅起征點。公司按0元申報。那個稅單會顯示這一條個稅記錄嗎
比如年報工資薪金186萬,其中含有116萬是未達(dá)個稅起征點的員工工資總額,個稅申報只有70萬工資總額報稅,這樣跟稅局解釋得通嗎?


Lily 追問
2021-08-05 15:49
東老師 解答
2021-08-05 15:53
Lily 追問
2021-08-05 15:53
東老師 解答
2021-08-05 15:55
Lily 追問
2021-08-05 16:03
東老師 解答
2021-08-05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