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有個A一直在一家深圳公司掛著代買社保(非深戶三檔2200標準),然后那個公司一直沒給他申報過個稅。今年四月,代買社保的公司在個稅申報系統里增加了A的信息并以2200進行申報,發現需要補繳稅款64.8元。然后五月和六月繼續以2300的收入標準給他申報個稅時候就無需繳納稅款沒有補繳稅款了。問:申報四月所屬期個稅時候補繳的64.8是什么原因產生的?難道是因為之前沒報,匯算清繳沒做,現在稅局補扣?
答: 同學你好 沒有扣除5000元哦
老師,有兩家單位給我申報個稅,但全年兩邊綜合所得沒有超過12萬,我是不是不用匯算清繳和補繳稅款呢
答: 你好,同學 可能免匯算處理 12萬之內免匯算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申報了個稅匯算清繳已繳款了還可以作廢申報嗎
答: 你好,已經申報繳納的,不能作廢了。


天天 追問
2021-07-12 10:06
樸老師 解答
2021-07-12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