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條 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增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增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包括土地征用費、耕地占用稅、勞動力安置費及有關地上、地下附著物拆遷補償的凈支出、安置動遷用房支出等?!?/div>
2020-07-27 22:26:33
平安 追問
2021-07-05 15:11
鄒老師 解答
2021-07-05 15:16